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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碩士考試放榜公告

國立高雄大學114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招生考試榜單

組別名稱 錄取狀態 准考證號 中文姓名
土木工程組 正取 1220530100002 吳品儀
土木工程組 正取 1220530100006 黃昱智
土木工程組 正取 1220530100003 王萱喻
環境工程組 正取 1220540100006 高健程
環境工程組 正取 1220540100005 陳詩芃
環境工程組 正取 1220540100004 黃冬寧
土木工程組 備取 1220530100007 林達城
土木工程組 備取 1220530100004 倪至嫻
環境工程組 備取 1220540100001 王柏樺
環境工程組 備取 1220540100007 李依蓉
環境工程組 備取 1220540100003 吳宗燁
  • 凡經錄取正取之學生應於11433日(星期一)本系理驗證報到事宜。
  • 錄取生驗證時,應持以下與報名表上所載報考資格及學經歷相符之資料證件辦理:
    • 錄取暨報到通知書。
    • 國民身分證正本。
    • 就讀意願書。
    • 畢業證書正本(報名時所填學歷之證書正本,應屆畢業生須繳驗學生證正本並報到時填具切結書,於切結期限內補繳學歷證件,已畢業生須繳交畢業證書正本)
    •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報考資格錄取之考生,須繳驗相關證明之文件正本。
    • 教育部立案之香港各校院經准報考錄取後,應繳驗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或學校開具附核准入學學籍文號之四下肄業證明,經教育部駐港代表加蓋印章。
    • 現役國軍義務役人員,須繳驗服役部隊出具「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上課前」可退伍或解除召集之證明文件正本。
    • 在職生另繳交現在機構進修同意書及在職證明書。
  • 錄取生報到時尚未能取得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件者,應填具切結書,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逾期仍未補繳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 本案學生應注意下列有關規定事項:
    • 經錄取之研究生接到報到通知後,即應依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未於規定時間辦理報到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 錄取生如欲就讀他校,亦請填寫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以利本校通知備取生辦理遞補作業。
    • 於本校規定之開學日前應報到而未報到者,自動取消錄取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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