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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20高雄大學土環系系友會傑出系友遴選辦法

高雄大學土環系系友會傑出系友遴選辦法

(112年2月9日第1屆第6次理監事會議會通過)

第一條 為表揚本會會員對國家社會或對國立高雄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以下簡稱母系)有傑出成就或貢獻,藉以激勵後進,高雄大學土環系系友會(以下簡稱本會)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會有效會員並具下列各款有傑出貢獻者,均得被推薦為本會傑出系友候選人。
一、在其專業領域表現傑出,或從事學術研究,有卓越貢獻者。
二、投入公益活動,發揚美德,為社會肯定者。
三、在社會有顯著成就,並能回饋本會或母系者。
一旦獲頒本會「傑出系友」獎者,視為終身榮譽,嗣後不再推薦。
第三條 每年經本會之「傑出系友遴選委員會」通過推薦之遴選至多3名,其中需含從事土木或環工領域各1名。
第四條 本會之「傑出系友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負責本獎公告、遴選、推薦事宜。
委員會由系友會理監事與母系師長組成之,由系友會會長為召集人,以及系友會理監事三人、母系師長三人(系主任為當然委員)共組,委員人數共計七人。
第五條 傑出系友候選人接受公開推薦或由本委員會推薦,推薦方式如下:
一、需經二人以上連署或由本委員會推薦符合參選資格之母系系友為本會傑出系友候選人。
二、推薦為本會傑出系友候選人,須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並於截止日前,檢附「傑出系友推薦表」及相關資料提出推薦。
第六條 傑出系友候選人之遴選由本委員會開會決定,以出席委員之多數決為議決;並於每年系友會會員大會召開以前,完成遴選。
第七條 傑出系友遴後於系友會會員大會公開表揚及頒發本會「傑出系友證書」。
第八條 本辦法經系友會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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