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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 本校獎勵高中生就讀獎學金與碩士班入學獎學金

獎勵高中生就讀本校獎學金:

一、得獎人須為考試分發、甄選入學或單獨招生錄取進入本校任一學系就讀者。

二、獎學金種類與名額:

(一)以考試分發錄取本校者:

以前五志願錄取本校,且其錄取學系之指定科目考試加權後成績列該學系或組錄取名額第一名者。

入學後第一學年第一學期免繳學雜費。

(二)以甄選入學錄取本校者:

1.學科能力測驗檢定或篩選之科目任二科達15級分者(若使用總級分作為檢定或篩選方式,則視學科能力測驗全部科目之任二科達15級分者)。

入學後第一學年第一學期免繳學雜費。

2.學科能力測驗檢定或篩選之科目任一科達15級分,另一科14級分者(若使用總級分作為檢定或篩選方式,則視學科能力測驗全部科目之任一科達15級分,另一科14級分者)。

入學後第一學年第一學期一次頒發獎學金壹萬元。

 

碩士班研究生入學獎學金:

一、本辦法之獎勵對象為透過本校研究所碩士班甄試或一般入學考試錄取註冊入學就讀之研究生。本辦法以下條文所稱之研究型國立大學,係指台大、成大、清大、交大、陽明、中央、中山、中興、政大、台灣科大與中正等11校。

二、獎學金對象、條件及額度規定如下:

(一)、適用本校或他校畢業生者:

1.參加本校及研究型國立大學任一校之碩士班甄試或考試,同時名列本校及研究型國立大學之一校正取生榜首,並至本校碩士班註冊入學就讀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獎學金新台幣10萬元(分成2學年每學年第1學期註冊後頒發5萬元)。

2. 參加本校及研究型國立大學任一校之碩士班甄試或考試,同時名列本校及研究型國立大學之一校,一為榜首,另一為非榜首正取生,並至本校碩士班註冊入學就讀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獎學金新台幣6萬元(分成2學年每學年第1學期註冊後頒發3萬元)。

3. 參加本校及研究型國立大學任一校之碩士班甄試或考試,同時名列本校及研究型國立大學之一校,均為非榜首正取生,並至本校碩士班註冊入學就讀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獎學金新台幣2萬元(入學第1學年第1學期註冊後頒發2萬元)。

4. 參加本校碩士班一般入學考試名列榜首,並至本校註冊就讀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獎學金新台幣2萬元(入學第1學年第1學期註冊後頒發2萬元)。 (二)、適用本校畢業生者:

1. 本校畢業生學士班學業總成績名次在前50%以內(小數點第1位四捨五入)者,入學第1學年第1學期註冊後頒發獎學金5仟元。

2. 本校畢業生就讀本校碩士班者,入學第1學年第1學期註冊後頒發獎學金 2仟元。  同時獲得前項第一、二款獎學金之研究生,應擇獎學金額度較高者領取。

 

本校獎勵高中生就讀獎學金要點及本校碩士班入學獎學金辦法,自106學年度入學之日間學制大學部新生及碩士班新生適用,現傳送相關條文及獎學金種類彙整表(相關獎學金資訊業已公告在教務處之教務章則及學校首頁之招生訊息之獎學金資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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