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學程
| 學程名稱 | 申請說明 | |
| 科技產業污染防治學程就業學程 |
申請期限:上學期12月1日-12月31日前,下學期5月1日-5月31日前,遞送申請表與歷年修課程成績單至系辦公室。
申請必要條件:本學程至少須修畢30學分,含必修24學分、選修6學分,其中選修課分成環境化學及環境工程等兩大領域,至少需各選一門課,課程內容詳以下表單。學生修習本學程之科目及學分數得計入本系畢業學分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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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修讀自主學習跨域探索學程副修學群課程清單 |
配合本校學生修讀自主學習跨域探索學程 本系副修學群課程清單(供外系學生修習) 土木組副修學群課程 環工組副修學群課程 相關申請表單與辦法請至教務處網站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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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續工程與科技全英文學分學程 |
申請期限:上學期12月1日-12月31日前,下學期5月1日-5月31日前,遞送申請表與歷年修課程成績單至系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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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境環境技術實務企業聯合認證就業學程 |
預申請期限:修習本學程前請先送申請單 (請至法規表單內下載)
申請期限:上學期12月1日-12月31日前,下學期5月1日-5月31日前,遞送申請表與歷年修課程成績單至系辦公室。
申請必要條件:本學程至少須修畢29學分,含必修17學分、選修12學分,課程內容詳附表。學生修習本學程之科目及學分數得計入本系畢業學分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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