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本系碩士班課程先修申請(前五年一貫)

國立高雄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碩士班課程先修 (前名稱:五年一貫)

申請條件

1.  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得於當年度1月10日前,向本系提出申請。申請者需繳交下述文件:

  • 申請表(如附件)

  • 歷年成績單乙份(需含班排名)。

  • 一份本系教師之推薦函。

  • 進修計畫書(含個人之研究興趣及志向)乙份。

  • 若有學術著作(論文、研究結果報告),請一併繳交。

  • 其他有利申請之書面資料。

2. 本系須於當年度1月31日前完成審查程序,並通知學生,審查合格之學生,即取得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

3. 大學部學生須於規定修業年限內(不含延長修業期間)取得學士學位,並於畢業年度參加本校碩士班招生考試(含甄試、考試入學等各入學管道),經錄取後註冊入學就讀本系。

詳細規則請詳見本系學生碩士班先修碩士學位實施辦法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