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於申請學位考試時，應自行利用「論文比對系統」進行論文比對
並檢具「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作為申請附件，與文獻相似度全文低於(含) 20%
且單一來源低於(含) 10%，始得參加學位考試，並於學位考試中提供比對結果報告供口試委員審閱。

依據本系112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決議碩士論文進行比對時僅需對本文進行比對，參考文獻可不列入比對範圍。